
由于孟、王二人与“大龙”交往不深,对其情况知之甚少,所以没有给警方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。宣武警方仅凭孟、王二人提供点滴信息,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,最终找到了“大龙”行踪,并于今年3月28日在黑龙江牡丹江市将“大龙”抓获,收缴被骗汽车3辆。
讯问中,“大龙”交代去年3月至5月间,借用孟、王二人的身份证,在某汽车租赁公司先后租赁桑塔纳2000、桑塔纳3000轿车各1辆,后到原籍销赃;同时还供认采取同样手段租赁了北京祥龙汽车租赁公司伊兰特、捷达轿车各1辆,同样到原籍销赃,共获赃款8万余元,并全部挥霍。
在接受采访时,孟先生表示当时只是因为讲义气,将身份证借给了所谓的“朋友”。如果此案不能侦破或车辆无法追回,自己不仅要遭受经济上的损失,在个人信誉上也将遭到更大损失,对日后贷款、购买其他商品都将受到很大影响,教训十分深刻。
在此,宣武警方提醒广大公民,身份证的功效很大,不要轻易外借他人,谨防不法分子利用您的一时疏忽或好心,使您遭受不必要的损失。